来源:泰安日报
2017-02-16 18:32:02
近日,肥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9批次祛痘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针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出的29批次不合格祛痘类产品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以辖区内的商场、化妆品店和洗化用品批发商等各类经营业户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或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或“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进口化妆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是否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管理措施,是否有违法自制、使用化妆品等行为。检查过程中,共出动执法人员786人次,检查超市、食品经营户262户(次),对发现存在不合格产品经营使用者,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就地下架封存不合格产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药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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