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日报
2017-04-11 09:31:04
本报4月10日讯(通讯员梁静莹)今年以来,市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
在“放权”上,通过连续调整优化集中采购目录,提高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和自行采购标准,扩大小额零星采购数额,赋予采购人更大的自主权。2017年,货物、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标准由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货物、工程和服务自行组织采购项目标准,分别提高到2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在“提效”上,顺应政府采购改革要求,依托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成果,升级改选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平台,实现采购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采购计划的生成、修改、备案、立项等工作。在“服务”上,与泰安银行携手搭建我市第一个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依托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通过开发“政采贷”信贷产品,缩短资信审查和放款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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