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8-16 14:28:08
齐鲁网泰安8月16日讯(记者 王迅)8月16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联合召开发布会,通报了泰安市公安机关开展公开通缉工作的有关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泰安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对134名涉黑恶、黄赌毒、侵财、交通肇事等在逃人员发布市级通缉令进行公开通缉。截至8月16日,已抓获115名,抓获率达85.8%,其中有77名被通缉人员迫于公安机关震慑及社会舆论压力投案自首,自首率达到67%,公开通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自7月14日召开公开通缉工作新闻发布会以来,泰安市公安局又对18名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名的网上在逃人员发布市级通缉令进行公开通缉。截至目前,该18人中已有8人到案,到案率为44.4%,其中有6人迫于压力投案自首,自首率为75%。期间另有3名往期被通缉人员投案自首,总到案人数达到11名。
截至目前,仍有19名被通缉人员未到案,分别为泰山区2人,邵旺晓、李西帅;岱岳区2 人,李祥利、焦文亮;新泰6人,张京全、苏瑞松、江兴、邵常彬、王忠君、翟荣刚;肥城3 人,杨顺永、尹承勇、王岩;宁阳5人,史道成、徐保良、李云成、王洪金、张军令;东平1 人,耿进行。
公开通缉工作开展以来,多数在逃人员家属能够深明大义,明辨是非,积极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争取了宽大处理。但是仍有个别在逃人员家属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虚假证明、提供方便等进行包庇,去年以来,全市已有8人因涉嫌窝藏包庇犯罪而受到刑事追究。
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公开通缉的范围和力度,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司法机关联合追逃工作机制,并形成常态。对各类违法犯罪人员涉案潜逃,影响案件侦办的,特别是在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故意规避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影响审理的,将依法及时上网追逃,对符合公开通缉条件的,一律予以公开通缉。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将对5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的在逃人员和8名公安机关确定的涉嫌其他犯罪的在逃人员进行公开通缉。
公安部门再次警告违法犯罪分子,要认清形势,立即停止违法犯罪活动,所有负案在逃人员,尽快到司法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提供线索抓获在逃人员的群众,将按照有奖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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