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食药监局
2018-02-11 16:51:02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医疗机构制剂抽检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2期)
经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5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识为淄博市中医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的9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其中泰安市中医二院配制的平消保视丸(批号:20171009、20171027,规格:60g/瓶),经抽检,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详见附件)。
二、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不合格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进行查处。
三、对于不合格产品及相应医疗机构,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机构查清原因,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风险隐患。
特此通告。
附件:9批次医疗机构制剂抽检不合格名单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8-8883222,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8-6991577,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