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2018-03-08 15:33:03
为维护泰城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针对长城路北段、东岳大街西段机动车车速较快、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实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将长城路北段(东岳大街-泰新高速公路立交桥)、东岳大街西段(长城北路-泰安与济南交界处)的道路限速值均由现在的80公里/小时调整为70公里/小时,并于2018年3月16日起正式施行。
同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长城路北段、东岳大街西段的限速标志及时调换,调换完毕后实施新的限速交通管理措施。对机动车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等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路段限速规定,共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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