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2018-06-07 09:58:06
近期,省统计局依据《山东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测算标准,完成了17市2016年度绿色发展指数测算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年度评价工作。记者从市统计局了解到,在本次评价中,我市绿色发展指数位居全省第八位。
据了解,《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由七部分构成,分别是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和公众满意程度。涉及统计指标56个,数据提供部门16个。绿色发展指数排名前七位的依次是烟台、青岛、威海、淄博、济南、东营、济宁,泰安位居第八。
在除公众满意程度外,我市在其他几个部分排名中,“资源利用”指数部分位次最高,为全省第2位。“资源利用”重点反映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的总量与强度双控要求和资源利用效率,目的是引导地区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循环使用,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减少排放。从全省看,2016年,资源利用指数列前5位的分别是烟台、泰安、淄博、潍坊和威海。在“生态保护”指数排名中,我市也位居全省前列,具体位次为第5位。“生态保护”部分,重点反映森林、草原、湿地、海洋、自然岸线、自然保护区、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和矿山恢复等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治理。在2016年全省“生态保护”排名中,生态保护指数列前4位的分别是烟台、济宁、淄博和枣庄。
此外,在环境质量指数、增长质量指数、绿色生活指数和环境治理四部分指数中,我市在全省排名分别为第七位、第七位、第十位和第十二位,绿色发展指数我市整体排名位居全省第八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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