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2018-07-30 09:54:07
29日,记者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18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收案39599件,结案31545件,同比分别上升10.6%和32.8%,结收比为80.6%,结案率为67.5%,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8.3%。
2018年上半年,全市法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结了周尚全等3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公正高效审理了上级指定管辖的山东科技大学原校长任廷琦、山钢集团原副总经理蔡漳平、郑州铁路局原副局长李学章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积极配合《监察法》实施和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先后向纪监委报送线索21起,报送国家工作人员犯罪60人。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017年以来共化解涉诉信访积案52件,涉诉信访案件和赴省进京访案件数量持续降低。围绕泰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今年以来,共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3件。依法审理了全省首例由省环保厅起诉的山东天一公司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判决该公司支付生态损害赔偿款745万余元。
截止到6月底,全市法院执行结案率为65.33%,首次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为41.51%,实际执行到位率为33.34%,执行完毕率为23.59%,终本合格率为90.06%。2016年、2017年全市法院执行案件结案率分别为92.37%、91.7%。市中院84项三级指标中,执行保障、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等30余项静态指标已经完成,执行质效、规范执行等44项动态指标正在向好运行。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先后组织开展“凌晨出击”、“百日执行攻坚”、涉农商行集中清理活动等集中执行活动148次,采取拘传、拘留、搜查等强制措施1189次,执结案件5123件,执行到位金额为21.5亿元,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责任59案,引导当事人自诉6件,判处拒执罪5人。加大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力度,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截止到2018年6月底,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489例,506名主动履行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积极推动建立破产审判及“执转破”案件快速审理机制,解决破产清算费用如何处理等问题,截至目前,共将16件案件移送破产程序,立案14件,成功化解了141件案件。加强网络查控机制建设,实行网络司法拍卖做法,有力破解了查人找物和财产变现难题。推行执行悬赏金保险制度,构建村镇片区协同执行网络,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深入推行网络司法拍卖,1-6月,网拍868件,成交197件,成交总额4.54亿元,平均溢价率33.9%,为当事人节约佣金2029.26万元。加大执行救助力度,协调市委政法委于今年6月份设立每年30万元的市级专项执行救助基金。
自今年6月1日起,全市法院按照省法院部署要求,强力推行网上立案、微信立案,进一步深化立案服务,全覆盖、立体式、多元化的登记立案新模式基本形成,老百姓打官司更加方便快捷省心。截至6月26日,全市法院共收到网上立案登记信息2070件,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全市法院院领导个人承办收案1900件、结案149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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