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广播电视台
2018-08-24 16:30:08
记者了解到,为做好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泰安市严格办理流程,在案件批转环节,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交办案件亲自签批,提出办理要求,确保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解决到位。
严格办理流程
对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实行市交办事项落实组、市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四级审核”,形成办理意见,由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各部门或县(市、区)党委、政府办理,办理结果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强化办案力量
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成立了交办事项落实组,下设热线接听组、现场核查组、案件审核组三个小组,组织精干力量,实行领导带班,对交办案件进行现场核查和材料审查。
实行材料预审
要求所有信访转办件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办理情况预审材料,由市交办事项落实组对上报材料进行预审,对需修改完善的材料2日内重新上报,所有信访交办件在7个工作日内上报正式文稿。办理情况形成办理报告,经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后,以政府名义盖章上报。
确保整改到位
责成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处理意见,限期整改到位。需要完善手续的,完善手续;需要完善设施的,完善设施;需要消除污染、开展生态修复的,限期消除污染、完成生态修复,整改情况由职能部门检验认可。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存在的问题。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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