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2018-12-29 10:33:12
按照泰人社办发[2018]21号文件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补贴。根据市直企业申报情况,经审核,初步认定8家企业符合条件并给予稳岗补贴。
我市对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示的企业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稳岗补贴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可在2019年1月5日(上午12:00)前向市人社局或市就业办反映。监督电话:市人社局:6991838;市就业办:6718026。
2018年市直第三批稳岗补贴企业公示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核定补贴金额 备注
1 山东索力得焊材股份有限公司 3.98
2 泰安广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0.65
3 泰安市圣华物业有限公司 0.37
4 泰安安信工铝有限公司 0.53
5 山东新陶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6.21
6 山东一建建设有限公司 2.60
7 山东鑫国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6.69
8 山东安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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