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1-27 13:03:01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7日讯1月27日,淄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通告,1月26日,一名自武汉返淄人员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乘坐的车次经停泰安。
1月18日,该患者乘坐G316次(座次13车03F)列车自汉口出发抵达淄博,1月25日出现发热症状。现提醒同乘车厢及其他乘客,如有与该患者有密切接触者,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同乘人员看到此通告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登记备案,村(社区)要第一时间向区县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在区县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做好防控跟踪反馈。
2、同乘人员返家后,不要外出,从乘坐车次时间起,居家隔离观察14天。隔离期间如发现异常症状,应立即与所在村(社区)或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取得联系,在专业指导下做好就诊接诊工作。
3、如需自行前往定点医院就诊,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就近到指定定点医院就诊,不要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闪电新闻记者 王迅 泰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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