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2-24 20:26:02
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4日讯 2月24日,泰安市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电子健康通行卡应办尽办的通告》。为从严从快落实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用复工复学人员电子健康通行卡的通告》有关要求,保障复工复学人员顺利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申请办理电子健康通行卡的复工复学人员,必须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对隐报瞒报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 各社区(村)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申请办理复工复学人员电子健康通行卡的,要应办尽办、快速办理。
3. 各县市区、功能区要压实属地责任,对本辖区电子健康通行卡办理工作负总责,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指导社区(村)做好电子健康通行卡办理相关工作。
4. 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对出示"绿色"电子健康通行卡的复工复学人员一律放行、不得阻拦。对推诿塞责、应办不办的社区(村),对督促落实不力的县市区(功能区)、乡镇(街道),对应放不放、无理阻挠的部门单位,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电子健康卡办理:
电子健康卡可在“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和“爱山东APP”申请办理。签发后电子健康通行卡将根据核签情况呈现三种颜色之一,即红色、黄色、绿色。其中红色代表不满足出行条件,应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必要时通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黄色代表需要信息进一步完善核实后通行(如测量体温等),或者健康通行卡已过期、需重新申报;绿色代表可以直接通行。
电子健康通行卡自办理之日起5天内有效,并在5天内通过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进行疫情大数据动态比对管理。有效期内出行人需每日打开“健康上报”模块,点击“每日健康上报”,填写个人体温及健康状况后提交,以保持电子健康通行卡为绿色。
闪电新闻记者 王迅 泰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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