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日报
2020-04-22 11:02:04
按照泰政办发〔2020〕2号文件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以实施稳岗返还。通过社保信息比对,筛选出泰安清源水务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示的企业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稳岗返还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可在2020年4月26日17:00前向市人社局或市社保中心反映。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我市针对企业采取“网上办”服务,先行核发稳岗返还资金;对公示的企业如有泰人社办发〔2018〕21号文件中所列不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政策情形的,一经核查属实,将按规定追回已发放的稳岗返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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