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01-25 10:28:01
1月20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2021年山东省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任务。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省财政直管县、经济发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委《关于申报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保〔2020〕52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对各市县自下而上申报的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进行了联合会审,形成了2021年山东省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建议。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确定了2021年山东省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并已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纳入国家计划。现将我省各市及省财政直管县、经济发达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任务予以公布。请各市及省财政直管县、经济发达县在2021年1月底前公布当地2021年度计划和项目清单,抓好项目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年度任务。
其中,泰安计划新开工2148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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