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25日讯 为切实做好河湖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持续改善重点河湖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根据《问政山东》曝光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议要求,结合当前环保督察整改,东平县从相关单位抽调骨干人员组成督导专班,下辖四个督导小组,对各乡镇(街道)沿河、沿湖“四乱”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据了解,自5月22日开始,东平县以“明察+暗访”形式进行,结束时间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确定,不彻底清理“四乱”问题决不收兵。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排查整治负总责,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东平县水利局、县湖管委、东平湖管理局东平管理局、东平湖管理局东平黄河河务局、县河道管理保护中心根据职责范围对东平湖、黄河、大汶河及其他中小河道、水库塘坝排查整治负有监管责任。
按照“边查边改、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的要求,对照排查问题清单,东平县明确整改要求、限定整改时限,制定“一口一策”“一处一策”“一企一策”等整改方案,分类施治。清理整治完成后,对现场进行复垦复绿,坚决杜绝反复反弹、死灰复燃。对能够立即整改见效的,立行立改,持续监管,严防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制定整改方案,跟进督导,确保实效。督导检查情况,及时形成督查通报并呈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因监管、整改不力等原因导致辖区内“四乱”问题排查整治不彻底、不到位的,及时挂牌督办、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闪电新闻记者 王迅 泰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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