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泰安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额度上限提至80万

来源:泰安日报

作者:

2022-11-02 09:59:11

1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保障功能,支持居民刚需型和改善型购房需求,缓解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根据《通知》,我市首套房贷款额度提高,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提高至80万;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额度最高可贷90万元。

提高首套房贷款额度。对名下无其他房产,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借款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单身(离异、丧偶)或借款人配偶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

提高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额度。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的规定,对按照国家生育政策于2016年1月1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实施后生育二孩、三孩的多子女家庭,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90万元;借款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单身(离异、丧偶)或借款人配偶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45万元。

此外,本次调整未涉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通知》自2022年10月31日执行。本通知涉及政策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 审核 王婷婷】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8-8883222,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8-6991577,诚邀合作伙伴。

前三季度泰安市实现GDP2428.4亿元

前三季度泰安市实现GDP2428.4亿元

近日,市统计局公布前三季度泰安市经济运行成绩表,三季度恢复明显好于二季度,呈现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详细]
泰安日报 2022-11-01
泰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效率和水平持续提升

泰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效率和水平持续提升

10月28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泰安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系列便民服务、效能提升情况。   [详细]
泰安日报 2022-10-31
泰安市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

泰安市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

10月27日,泰安市收听收看全省冬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全省会议结束后,泰安市接续召开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传达市委...[详细]
泰安日报 2022-10-29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1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70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8567号  邮编:250062
技术支持: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