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3日讯 为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落实监管责任,保障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顺畅衔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近日,泰安市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泰山区交通运输局共同制定了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联动工作机制。
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泰山区交通运输局分别明确了审管工作联络员,明确了信息互通内容、时限及责任等,依托山东省道路运政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市政务服务平台“审管一体系统”等线上渠道,两部门及时、全面将行政许可、处罚等信息录入泰山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时推送、接收相关信息,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
下一步,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加强与区交通运输局的沟通协作,全面提升泰山区交通领域审批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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