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9日讯 6月29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泰安市《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出台背景、过程、意义、主要内容及特点,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朱丽出席发布会并致发布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安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士强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奖补政策》起草过程中,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参照兄弟地市相关政策措施,结合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发展实际情况,拟定了《奖补政策》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功能区和泰安市财政局、泰安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先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核通过。《奖补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奖补政策》分三部分10条具体措施。产业质量提升奖补部分,包括鼓励A级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加快旅游度假区建设、培育标杆文旅企业(园区、基地)、鼓励酒店(旅游民宿)评星定级等4条政策;文旅市场开拓奖补部分,包括扶持旅行社上档升级、设立“引客入泰”年度奖励奖、设立“引客入泰”单次奖励奖、建立导游员梯次培养机制等4条政策;文旅市场消费奖补部分,包括鼓励特色街区打造、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新开发等2条政策。
《奖补政策》主要呈现3大特点。一是覆盖领域广。《奖补政策》涵盖文化产业园区、印刷示范企业、特色街区、文创产品开发以及各类涉旅企业,对激发文旅市场活力具有较强的导向性。二是奖补力度大。《奖补政策》直面当前文旅行业“痛点”“堵点”,坚决克服财政压力,拿出“真金白银”对文旅市场主体进行培育扶持,奖补力度之大远超往年。三是注重文旅业态功能提升。《奖补政策》对旅游度假区、A级景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给予奖励扶持,持续增强文旅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文旅业态功能。
《奖补政策》10条具体措施为:
一、关于“鼓励酒店(旅游民宿)评星定级”问题
对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的饭店,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通过改造提升并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的饭店,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通过评定性复核的五星级、四星级的饭店,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甲级、乙级的民宿,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二、关于“扶持旅行社提档升级”问题
注册地在泰安市的旅行社,当年新评定为5A级、4A级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50万元。
三、关于“实行‘引客入泰’年度奖励”问题
(一)对年度累计接待市外来泰过夜游客总人数5000人次以上的市内旅行社,按照游客人数排名,第1-2名、3-5名、6-10名每年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二)对年度累计向泰安市输送境内来泰过夜市外游客1万人次以上的市外旅行社,按照游客人数排名,前10名每年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
(三)对年度累计向泰安市输送境外(含港、澳、台)来泰过夜游客1000人次以上的国内旅行社,按照游客人数排名,第1-2名、3-5名、6-10名每年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四)对购买“发现不一样的泰安”泰山+惠游套票,且年度累计组织接待游客总人数1000人次以上的国内旅行社,按照旅行社购买套票数量排名,第1-2名、3-5名、6-10名每年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四、关于“实行‘引客入泰’单次奖励”问题
(一)对一次性组织市外300人以上(含300人)来泰过夜旅游团队,且单日住宿标准不低于160元/间的旅行社,在泰安市住宿一晚的,每次补贴1万元;在泰安市住宿两晚的,每次补贴3万元;在泰安市住宿三晚及以上的,每次补贴5万元。
(二)通过旅游包机一次性输入100人以上(含100人)来泰过夜旅游团队的旅行社,在泰安市住宿一晚的,每次补贴2万元;在泰安市住宿两晚的,每次补贴5万元;在我市住宿三晚及以上的,每次补贴8万元。
(三)通过旅游专(包)列一次性输入400人以上(含400人)来泰过夜旅游团队的旅行社,且单日住宿标准不低于160元/间的旅行社,在泰安市住宿一晚的,每次补贴2万元;在泰安市住宿两晚的,每次补贴5万元;在泰安市住宿三晚及以上的,每次补贴8万元。
以上奖励各以50万元为额度上限,以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奖完为止。
五、关于“建立导游员梯次培养机制”问题
对新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并与泰安市旅行社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泰安市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导游员,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对已与泰安市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在泰安市旅游行业组织注册满一年以上,并通过本年度特级、高级、中级导游晋级考试的导游员,分别一次性给予20000元、4000元、2000元奖励。持续开展十大金牌导游评选活动,对获得“泰安市十大金牌导游”称号的导游员,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导游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导游证件及带团证明,享受全市所有景区门票免费优惠;含索道的景区,享受索道票免费优惠。
六、关于“培育标杆文旅企业(园区、基地)”问题
对新入选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入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含版权示范基地、印刷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评定为山东省“百企领航”培育计划的领航型文旅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
七、关于“鼓励A级旅游景区提升品质”问题
对新评定为国家5A级、4A级景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80万元奖励。
八、关于“加快旅游度假区建设”问题
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九、关于“鼓励特色街区打造”问题
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运营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的运营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十、关于“鼓励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新开发”问题
支持文创和旅游商品企业研发凸显泰安特色、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产品,积极推荐其参加全国、全省各类大赛,对获得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金奖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