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日讯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五批),其中,涉泰安案例1起。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4年,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切实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公布部分典型案例。
其中,涉泰安案例为:
泰安市岱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泰安市岱岳区夏张镇康三摩托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4月1日,泰安市岱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泰安市岱岳区夏张镇康三摩托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小刀”牌电动自行车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11月25日,岱岳区市场监管局对泰安市岱岳区夏张镇康三摩托车行销售的“小刀”牌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检查,经检验,车速限制、整车质量、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要求,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测报告后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后,结果仍为不合格。经查,上述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共4000元,未销售。岱岳区夏张镇康三摩托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岱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将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违法线索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