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日报
2024-08-01 09:55:08
“已收到,效率很高,点赞!”7月30日,中国重汽集团泰安五岳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收到市社保中心发放的33.75万元稳岗返还资金,该公司人力资源部刘女士对市人社部门采用“免申即享”模式发放稳岗返还资金高度评价。当日,今年我市首批公示期满的31家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的市直参保企业全部领到了稳岗返还资金。
近期,为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印发通知,切实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接下来,全市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6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劳务派遣单位需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按要求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并做好资金分配。对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其中,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对涉及其余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裁员率和返还比例以被派遣劳动者和自有员工为整体计算,其他享受条件与非劳务派遣单位一致。
为加快政策落实,尽快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开展后台数据比对,通过信息推送等方式告知企业,经企业确认后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将资金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账户;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稳岗返还,并按规定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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