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17-01-10 14:03:01
2017年1月7日13时许,旅客刘某在一高铁列车上犯了烟瘾,躲进厕所里抽烟,烟感报警器报警,导致列车减速缓行,最终列车晚点3分钟到达终到站。该旅客也因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被济南铁路公安处泰安站派出所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当日,一辆由武汉开往沈阳北的G1274次高铁列车行驶至泰安站区段内时,刘某因犯了烟瘾,躲到6号车厢连接处的厕所内抽烟。正抽得惬意时,门外的列车长和安全员就将其“请”了出来。
由于该旅客的行为触发列车烟感报警器,导致高铁列车自动调速,行驶时速由原先的近300公里突降至160公里。列车司机立刻通知列车长及安全员查看情况,才发现是旅客抽烟导致的报警。
最终,列车晚点3分钟到站,刘某因涉嫌危害铁路安全被列车工作人员移交给济南铁路公安处泰安站派出所处理。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高铁动车上吸烟将被处以500至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泰安站派出所提醒各位旅客,为保障列车运输安全畅通,针对在高铁列车上吸烟问题,铁路部门于2016年就已经出台了新的规定,自2016年8月15日起,乘客在列车上吸烟除接受治安处罚外,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到任一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签订协议书,方可再次购买动车组车票。再次吸烟违法者,将被终生禁止乘坐高铁或动车。严格的规定是为了保障高铁大动脉的安全畅通和千千万万旅客的平平安安,望各位烟民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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