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1-29 08:42:01
齐鲁网泰安1月29日讯(肥城台记者马兴强)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创业引领计划政策,根据《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促进大学生到农村创业的意见》精神,近日,肥城市人社局制定了《肥城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评选补贴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为在该市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大学生提供便利条件。
根据《办法》相关规定,补贴对象为我省生源的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我市开展创业实践活动。补贴范围包括在创业平台(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等),创办有较强的成长性、科技含量较高、有良好发展前景、对大学生创业具有良好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实体;在农村创业平台(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创业车间、农业社会化组织等),结合“网络电商”“有机农业”“乡村旅游”等热点,到农村创业,带动辐射周边村民致富的实体。补贴标准为:统筹全年大学生创业情况,依据创办项目的成长性、科技含量、发展前景和示范带动等因素进行科学优选,确定4个层次,分别给予6000元、8000元、10000元和12000元的创业引领补贴。
同时,《办法》明确要求创业引领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基本建设、车辆房产等固定资产购置支出。创业引领补贴的申领在市人社局网站和市人事人才网适时公示。对弄虚作假、冒领补贴的一律退回,拒不退回的将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追缴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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