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2019-01-10 14:43:01
1月8日13时许,泰安交警支队城西大队勤务二中队民警李刚在仓库路学校执勤时,看到从远处缓缓驶来一辆大型客车。通过车窗玻璃,李刚发现里面坐20余名学生,但该车无明显的校车标识标牌,而且外观与专用校车也不一样。李刚随即示意该大型客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未取得校车牌照,驾驶员也不具备校车驾驶资质。最终,由于该车“使用为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民警将车辆依法暂扣,并对驾驶员处以1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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