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4日讯 随着人们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警民携手救助野生保护动物的事例屡见不鲜。近日,宁阳县公安局民警就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12月10日,辖区群众董先生来到县公安局伏山派出所求助称,在路上发现一只疑似老鹰的“鸟”,希望民警能够帮忙救助。
经查看,发现该鸟腿部受伤,民警立即与县林业局取得联系。经工作人员检查辨认,确认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为了让它得到更好的照顾,民警与林业局工作人员将受伤红隼送往野生动物救助站点,由专业人员进行救治。
红隼
隼科的小型猛禽之一。喙较短,先端两侧有齿突,基部不被蜡膜或须状羽;鼻孔圆形,自鼻孔向内可见一柱状骨棍;翅长而狭尖,扇翅节奏较快;尾较细长。飞行快速,善于在空中振翅悬停观察并伺机捕捉猎物。常见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飞行较高。以猎食时有翱翔习性而著名。吃大型昆虫、小型鸟类、青蛙、蜥蜴以及小哺乳动物。呈现两性色型差异,雄鸟的颜色更鲜艳。
警方提示
广大市民如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应及时拨打110或与相关部门联系,妥善进行处置,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