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9-01 09:18:09
齐鲁网泰安9月1日讯(肥城台记者纪宗玉)日前,记者从肥城市物价局获悉,自9月1日起,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其中,居民污水处理费调整至每立方米 0.95 元;非居民污水处理费调整至每立方米1.40元。
据肥城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肥城市城市供水综合价格自2017年 9 月 1 日起也相应调整。综合水价相应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 4.05 元/立 方 米 ,机 关 团 体 用 水 4.95 元/立方米,工商业用水 5.05 元/ 立方米,建筑业用水 5.05 元/立方米,特殊行业用水 7.35 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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