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2018-09-01 09:57:09
8月3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5年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判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该类案件主要呈现如下特点:
案件数量不断增加
5年来,全市法院受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案件共16677件。其中,全市法院一审收案数量年均增长11.3%,二审收案数量年均增长16.5%,均呈明显上升趋势。总体上,该类案件在全部民事案件中占比10%左右,且所占比重呈上升趋势,2013年至2017年,年度比重分别为8.1%、8.7%、10%、11%、12%。
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加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涉及侵权、保险等法律关系,有的涉及挂靠、借用、租赁关系,有些甚至涉及刑民交叉法律关系等。在多种法律关系竞合的情况下,如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实现受害人权利最大化,是一个较大难题。由于该类案件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大、赔偿项目繁多、责任划分浮动空间大、诉讼主体复杂等原因,以及大部分保险公司均有调解意见需层报省级分公司决定等内部管理性规定,导致案件的化解难度不断加大。
案件审理周期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对于受害人的伤残等级、财产的损失数额以及护理等级、因果关系、误工时间及用药的合理性及必要性等问题进行鉴定,特别是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争议较大申请重新鉴定,导致案件审理过程中重复鉴定的情况突出,致使该类案件审理期限较长。
保险公司提起上诉比例较高
保险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明显增加,大多数保险公司的理赔需层层审批,最终需经省公司同意,由于省公司对各个地区的做法不甚了解,仍然提起上诉或申诉,保险公司上诉的案件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案件的50%以上。此外,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存在广泛争议的疑难复杂问题较多,在对这些问题尚未明文统一规定之前,不同法院的裁判尺度不一,一定程度上也促使保险公司想通过上诉来减轻或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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