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日报
2020-04-21 09:25:04
近日,岱岳区法院组织干警20余人,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成功腾退泰安市双龙池东南一处宾馆。
据了解,2012年,申请执行人裴某某与冯某民间借贷一案,因冯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裴某某向岱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岱岳区法院对被执行人冯某名下位于泰安市双龙池东南的一处房屋进行公开拍卖、变卖程序后流拍。
2017年,岱岳区法院依法裁定将上述房产交付优先受偿执行债权人张某某以物抵债。房产设定权抵押后,冯某却将该处房屋租赁给他人用于宾馆经营。岱岳区法院向房屋租赁方送达强迁公告并多次沟通后,房屋租赁人却拒绝履行腾退义务。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护优先受偿执行债权人合法权益,岱岳区法院依法启动强制腾退,为确保腾退过程公开、透明,岱岳区法院邀请公证人员全程参与,对屋内所有物品逐一清点、核对、登记,并全程录音录像。腾退工作从上午7点一直持续至晚上8点,历时13个小时,执行过程规范、有序,房屋内物品基本全部腾空。经承办法官疏导,房屋租赁人亦作出书面保证,十日内搬离该处房屋,房屋腾退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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