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5-07 23:28:05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7日讯 前几天,我们报道了《泰安优山美地别墅旁公共绿地成了邻居家的 还被办出了“证”》,泰安的王先生花几百万购买了泰山脚下的一套别墅,已经住了10多年了,原先房子西边几十平方的绿地,被邻居用院墙围了起来,圈到了邻居的院子里,并已经办出了不动产权证。
为了找到问题的症结,5月7日上午,记者再次赶到了泰安,见到了泰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负责人。
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符合办证条件
泰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王超说:“登记的时候提交相关资料,在登记审查的时候是符合登记程序的,登记资料也符合登记要求,按照登记资料来进行登记。”
工作人员表示,办理不动产证时,购房合同、测绘结果、四邻签字、开发商签字盖章等材料齐全,因此,符合登记要求。
王超说:“出现这种问题,两种渠道,和邻居有这种民事纠纷的话,可以走民事纠纷解决渠道,进行民事纠纷处理,走司法途径,假如对我们登记的结果存在异议,可以提出异议登记申请,走行政诉讼的渠道。”
听了工作人员的说法,王先生表示无法接受。“我们不申请诉讼,就想问没按照合同出这个证,出来的证比合同面积大出来46平方,为什么?这明显的错误,我们不需要诉讼。”
事情陷入僵局 开发商啥态度?
对于王先生的质疑,工作人员表示,购房合同中有相应条款,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同时他告诉王先生,假如对登记结果有异议,需要开发商提交异议登记申请。
王超说:“出现问题以后,我们也和开发商联系,假如对登记结果存在异议,抓紧来提异议登记申请,我们已经告知开发商,但是开发商一直不对这个事情表态。”
随后,王先生又通过电话联系开发商的工作人员。
开发商让王先生等等,并表示现在集团很重视这个事,具体什么情况也得往集团汇报。
王先生说:“开发商就是说得请示领导,得请示完领导作出批复再处理,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开发商还在转圈,互相推脱,王主任也说了,你们盖章签字了,盖章签字了,错了不能改吗?”
编后:
到了这一步,我们觉得开发商方面也应该主动站出来,向相关部门提供相应材料,该取证取证,让事情尽快解决。
闪电新闻记者 李春晓 泰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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