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日报
2021-02-10 09:50:02
“入市容易退市难、注销公告时间长”,一直以来都是企业退出市场时反映的突出问题。日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
此次改革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均可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此次改革建立容错机制,并简化办理程序。企业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满后,应在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只需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不再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由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在公示系统或官网公告营业执照作废,公告期为60天。结合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和自然人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等功能,企业可在线完成简易注销“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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