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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开展促进商用汽车消费活动

来源:泰山晚报

作者:

2022-06-12 12:47:06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进一步推动商用汽车消费市场加快恢复,记者从市工信局获知,近日,泰安市开展促进商用汽车消费活动,购置商用汽车的消费者可申领消费券。购置汽车活动时间为2022年6月9日-6月30日。

据了解,补贴汽车的类型为所有的载货汽车和9座以上的客车,分为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非完整车辆和货车非完整车辆等五类。

根据促销政策,对在泰安市内购置新能源商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且在泰安市开发票上牌照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可申领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可申领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可申领3000元消费券。

对在泰安市内购置燃油商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且在泰安市开发票上牌照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可申领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可申领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可申领2000元消费券。

以报废旧商用车购置新商用车(二手车除外)的,对上述两款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可申领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活动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统筹,消费券发放由各级工信部门具体负责,依托银联“云闪付App”实施,消费券的发放使用邀请纪检、审计部门全程监督。

根据汽车消费券发放规则,个人消费者可下载银联“云闪付App”进行实名注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消费券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云闪付账户实名信息、实际车辆注册人身份信息、个人购车发票抬头信息需保持一致。消费券申领日期从银联“云闪付App”政府消费券网页上线之日起,至8月31日止。消费券不可提现,过期失效(有效期自领取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结束)。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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