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日报
2023-10-31 09:46:10
10月23日,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泰山景区大队民警在巡查过程中查获一辆超载车辆,依法给予驾驶人罚款500元,记3分的处罚。
当日15时许,交警泰山景区大队三中队巡逻至S103省道一路口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鲁JD6***的重型货车行驶缓慢,车厢用帆布覆盖,有超载嫌疑。执勤人员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并对车辆货物进行检查。
经过磅检测,车货总重为45600kg,超过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民警询问驾驶人得知,车上装载的沙土是从工地运到附近一家料场的,虽然明知车辆超载但驾驶人仍心存侥幸上路,岂料被交警查获。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当场扣留违法车辆,对驾驶员处以罚款500元,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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