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1日讯 很多人小时候都有一个警察梦,阳光帅气的铁骨硬汉 ,穿上一身象征着忠诚与荣耀的藏蓝警服,正义感拉满,责任感爆棚。但一男子竟然为了满足个人虚荣心,网购假警服、警用装备……
近日,泰安天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冒充人民警察,随后民警在男子家中查获警用制式警服、警用标志、肩灯、警用执勤帽、伸缩警棍等物品。目前,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切勿为一时虚荣而触犯法律。如果发现非法制贩、穿着和佩戴警用品违法犯罪线索,请积极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