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日报
2017-02-25 11:34:02
24日,记者从岱岳区民政局了解到,为切实推进全区扶贫工作,真正帮助困难居民脱贫解困,岱岳区民政局再推新举措,在不断提升全区城乡医疗救助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岱岳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并不断加大救助力度。
根据《办法》规定,2017年,在继续做好资助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建档立卡贫困户患大病住院的,住院费用经医疗机构、大病商业保险报销后,对政策规定范围内的自付住院费用超过大病保障报销起付线的部分,按照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家庭年救助封顶线为10000元。
同时,加强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把20类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从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拓展到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并加大了救助力度,对因患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在医疗保险机构、大病商业保险报销和对政策规定范围内按比例予以医疗救助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住院医疗费用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对3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家庭年救助封顶线为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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