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2017-03-23 10:49:03
记者从泰山区人社局获悉,近日,相关部门出台《关于为2016年度企业新引进高学历人才发放生活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年度企业新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可申报领取补贴,其中符合规定人员,本科生(知名高校毕业)600元/月、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连续36个月生活补贴!
据介绍,此次可申领补贴的人员为:1、国内知名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2、在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泰山区的非中介企业就业。3、申报补贴人员所在单位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同时,申报补贴人员应为已毕业并取得相关学位,且2016年首次在泰安市或泰山区社保经办机构由所在企业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人员(不含2016年前在泰安市或泰山区缴纳社保人员),补贴标准为:本科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1000元/月、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连续36个月生活补贴。
申报流程程
(一)企业申报
3月20日至28日,企业整理相关资料报所在街道镇、园区。其中,企业(独立法人)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非独立法人企业以总公司注册地为准。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在泰山区就业期间,申报补贴人员在多个用人单位就业的,以现工作单位进行申报。
(二)资格审核
街道镇、园区组织初审,初审通过后于3月31日前将相关资料报区人社局。区人社局通过社保信息系统、电话核查等方式,对上报信息进行查询和核对。
(三)社会公示
4月10日至14日,区人社局对审核通过人员,通过所在企业和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将申报补贴人员信息录入“泰山区高学历人才生活补贴信息库”并填报2016年度泰山区企业新引进高学历人才申领生活补贴情况汇总表报区委组织部人才办。
(四)资金拨付
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区人社局,由区人社局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享受生活补贴人员。
举个例子:小刘,2016年6月于某知名高校本科毕业;小赵,2016年7月于某高校硕士毕业,随后二人均在注册地为泰山区的某非中介企业上班,同时开始缴纳社保,即可申领此项生活补贴,(公示无异议后)自4月份起领取补贴,小刘为600元/月,小赵为1000元/月,如三年内不离开该企业可连续享受36个月。
再举个例子:小方,2015年6月于某高校研究生毕业,随后在济南某企业工作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保,2016年3月来泰山区一非中介企业上班,同时开始缴纳社保,依然可以申领此项生活补贴。
学霸们!
看好要求,速度申领补贴吧!
这可是白花花的银子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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