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日报
2017-04-11 15:57:04
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对ofo共享单车进行清理。 记者 王文正 摄
本报4月10日讯(记者陶园园徐文莉)9日夜间,一辆辆ofo黄色共享单车突然出现在泰城多个路段,但由于目前ofo共享单车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占用人行道、盲道等城市公共设施进行营利性经营,今天上午,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对ofo共享单车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于2017年4月10日14时前自行清理。
经过多方联系未能联系到相关责任人,执法人员采取了留置送达方式进行通知。今天14时,市城市管理局出动执法人员对这些未经审批的ofo共享单车进行先行证据保存。
共享单车是指企业与政府合作,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提供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用户打开共享单车APP,用手机扫二维码即可开锁骑车。骑行结束后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两侧可以停放自行车的区域,锁车后即可完成使用。目前我市正对公共自行车进行研究论证,制定科学的建设方案,符合泰城地理特点、市民的出行需求,加快推进自行车项目建设,争取尽快建成具有泰安特色的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骑行需要,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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