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日报
2017-05-02 09:26:05
本报5月1日讯(记者王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正风肃纪、严明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日前,市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违规用公款为工作人员报销手机话费问题。2016年1—12月,该局将76名工作人员手机挂在2部局办公固定电话上,共计报销话费72222元;同年12月,市里要求市直部门单位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整改时,该局上报了经党委书记、局长王新民签字的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自查报告。王新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调研员李京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1月22日,该院图书馆(信息中心)馆长(主任)韩廷水带领学院10名教职工赴南京参加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到厦门旅游,产生费用共计25207元,以培训费名义在学院财务报销。韩廷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泰山区邱家店镇刘家庄村村干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6年4月22日,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明军和党支部委员张立军,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张明军、张立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岱岳区大汶口镇颜谢东村党支部副书记苏玉华违规接受宴请并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5月,在村土地整理项目泥沙处置招投标工作中,苏玉华接受投标方宴请并收受礼品等,共计8518元。苏玉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东平县交通局斑鸠店交管所所长刘振礼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2月25日,刘振礼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办理个人事务。刘振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市委“重效率、勇担当、作表率”主题活动的要求,结合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紧盯节日假期的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抓住不放,一寸不让,发现违纪行为要严查快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纠正“四风”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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