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7-31 10:03:07
齐鲁网泰安7月31日讯(肥城台记者马兴强)近日,泰安市政府以泰政字〔2017〕34号文件形式公布第三批、第四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共68处入选,其中,肥城市小店遗址、洞灵观遗址、范蠡墓、左丘明墓、陶南山馆、冯庄岱南书院、宋庄清真寺、五埠村古民居、孙楼八卦楼、小泰山玉皇洞石刻、新胜耶稣帝王堂、肥城1030灌渠等12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名列其中。
根据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划定的保护范围,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要经市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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