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7-31 16:18:07
齐鲁网泰安7月31日讯(记者 王迅)
近日,泰安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问责典型问题,分别是:
泰安市第一实验学校小井分校(泰山区上高街道小井小学)校长、党支部副书记赵晓兵因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被问责。2015年4月至2016年6月,该校违规向教职工发放购物卡、日常生活用品等。赵晓兵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泰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刘登亮(兼任新泰市太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党工委书记)因用公款违规宴请等问题被问责。2015年5月,新泰市交通运输局在青云山庄违规公款宴请;并存在公款购买礼品等问题。刘登亮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宁阳县华丰镇文教卫生党总支书记、教育办公室主任陈浩因下辖小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被问责。2014年9月至2016年1月,华丰镇高村中心小学违规向教职工发放津贴、补贴及实物。陈浩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敬畏意识,守住纪律底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继续紧盯享乐奢靡,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向党的十九大交上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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