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日报
2017-09-01 10:13:09
被称为“三小”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点和小餐饮,企业虽然小,却关系着市民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今天,泰山区发布《关于加强街道镇食安办建设,切实做好“三小”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备案和登记职责。据了解,自《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6月1日实施至今,泰山区共有744家“三小”食品加工经营单位实现备案、登记。
按照《通知》要求,泰山区将进一步加强食安办机构建设,配备专兼职人员,各街道镇食安办主任不再由食药所所长兼任。此外,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确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的登记由食药部门负责,食品摊点的备案由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街道镇食安办具体承办。
今年7月份,泰山区顺利通过了省级食品安全城市中期评估,建成了一批“三小”聚集园区、食品安全示范街,“三小”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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