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晚报
2017-10-25 14:14:10
记者从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了解到,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17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公告及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对2017年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类)体检合格已完成考察政审的21名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向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市政大楼C701室)当面反映,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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