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1-07 10:51:11
齐鲁网泰安11月7日讯(记者 孙淑燕)为维护泰城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针对明堂路机动车车速较快、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将明堂路的道路限速值由原来的70公里/小时调整为60公里/小时。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明堂路的限速标志进行调换,调换完毕后实施新的限速交通管理措施,对机动车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路段限速规定,共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本公告自2017年11月17日起正式施行。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8-8883222,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8-6991577,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