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广播电视台
2017-11-29 09:41:11
市政府日前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4+1”田长制管理,将逐区域、逐地块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田长肩头,严格耕地资源保护。
我市将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田长制,旨在构建覆盖全市、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国土资源监管网络,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4+1”田长分别指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田长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市级田长由市长担任,县级田长由各县(市、区)长、泰安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泰山景区管委会主任、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高铁新区建设发展中心)主任担任,乡级田长由乡(镇、街道)长(主任)担任,村级田长由各村(社区)主任担任,永久基本农田图斑田长根据各村(社区)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设立,分别承担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通过四级田长制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国土资源工作关口前移,触角向一线延伸,实现我市国土资源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国土资源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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