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泰山网
2018-02-01 10:44:02
近日,泰山区对2017年度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去年共有3家医院、17家门诊部、35家零售药店拟确定为泰山区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单位,9家已定点单位拟增加门诊统筹业务。对于拟增加的9家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单位,想变更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市民可以就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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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拟新增55家医保定点医疗刷卡单位
此次泰山区新增的55家医保定点医疗刷卡单位,经过前期审核评估,最终,泰安仁济创伤外科医院等3家医院,泰安市泰岳正和口腔医疗有限公司岱宗大街口腔门诊部等17家门诊部,北京同仁堂泰安药店有限公司等35家零售药店,拟确定为泰山区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单位。除了这55家新增医保定点刷卡单位外,我市此次还扩大了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规模,泰安市泰山区立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卫生所等9家已定点单位拟增加门诊统筹业务。所有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公示期截至2月1日。
那么入选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后,医疗单位可享受哪些待遇呢?记者从泰山区人社局了解到,根据我市出台的《泰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细则》,自2013年4月1日起,按照统账结合方式缴费(即按10%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按时足额缴费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每人每月15元标准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提取,按月划入门诊统筹基金;按照单建统筹方式缴费(即按5.5%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于每个医疗年度初次缴费时一次性缴纳全年180元;其中,单位按单建统筹缴费的,可以由单位缴纳;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的,按照自愿原则,于每个医疗年度初次缴费时一次新缴纳全年180元。
在职职工一个医疗年度内实际支付限额800元
对于市民来说,若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泰山区人社局医保科工作人员表示,享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人员,在签约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发生的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门诊费用,支付限额以内的,每次就诊个人先自付20元,剩余部分支付限额以内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一个医疗年度内实际支付限额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分别为800元、900元。
参保居民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的定点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疗机构就医,无起付标准。在其他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起付标准为10元。一般诊疗费按规定收取和报销。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发生的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门诊费用,按不同缴费档次比例报销。按照一档标准缴费的,统筹基金按40%的比例支付,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80元,自愿参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居民支付限额为200元。按照二档标准缴费的,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50元,自愿参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居民支付限额为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要求,参保人员对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在每年1月份提出更改要求,其他时间在一个医疗年度之内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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