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日报
2020-09-25 10:45:09
近日,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领证”办理流程的通知》,将权籍调查工作前置到出让公示环节,土地取得人在缴清土地价款、税费和登记费后,即时核发不动产权证,实现“交地即领证”。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出发点,优化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入库流程,在企业筹款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税费的同时,同步开展不动产登记发证前期工作,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并联办理。企业领证时间由原3-5个工作日压缩至0工作日,极大地节省企业的时间成本,加快项目落地建设。
“交地即领证”是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改革举措。下一步,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信息共享,加快完善“交地即领证”,服务泰安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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