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26日讯 记者从5月26日召开的第六场“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6年以来,泰安市各级民政部门秉承“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底线思维和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困难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泰安市出台《泰安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细化单人保政策、家庭收入及家庭财产认定办法、刚性支出及就业成本扣减办法,明确赡(抚、扶)养费计算办法及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程序;严格落实低保渐退政策,对已脱贫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延长低保待遇6个月。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开展供养需求排查,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56%;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有”制度,肥城市照料服务卡制度在全省推广。将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即时帮扶机制及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截至2020年底,泰安市共保障低保、特困人员11.2万人,与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合率达64%,人均临时救助水平达2572元。2020年底,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19元、537元,较2015年末增长44.2%、92.4%。城乡特困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007元、760元,较上年增长22.1%、33.3%。全自理、半护理和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65元、280元、560元。今年4月29日,泰安市又出台文件,将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10%。加大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工作力度,肥城市、岱岳区分别入选全国、全省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肥城市、泰山区、岱岳区案例入选全省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案例。
老年人、残疾人群体关爱保障工作持续改善
截至2020年底,泰安市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36526人、残疾人护理补贴74786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2587人。自今年4月22日起,泰安市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不断增强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市委、市政府将敬老院“四改一定”工作(改造卫生间、厨房及餐厅、医疗服务、文体娱乐设施,建立定期组织老人外出观光制度)确定为民生实事,敬老院硬件设施和管理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开展敬老院“三提升三转型”工程,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发展面向社会的养老服务功能。出台《关于实施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的通知》,按照“集中居住、集中照护、集中经费”原则,各县市区、功能区均设立集中照护机构,将农村特困人员中失能老年人实行县级统管,集中到有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照护。
儿童群体关爱保障工作不断优化
截至2020年底,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770元、1410元、990元,较上年增长26.4%、53.3%、98%,共保障孤儿42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24人、重点困境儿童1004人。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和设施建设,在市儿童福利院开设特教班。加强关爱队伍建设,指导县市区、功能区调整配备儿童督导员114名、儿童主任3776名。
社会组织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显著提升
泰安市发布《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文件,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扶贫环境;加大对社会组织资金扶持,推进“党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激活扶贫动力;在开展行动中,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特点,精准施策,采取“抱团”扶贫模式,社社联动,结对帮扶,帮助社会组织出具介绍信,围绕群众寻求,推荐社会组织到当地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脱贫攻坚活动;坚持党建引领,将党的建设贯穿社会组织工作各环节,打造党建品牌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引向深入。2020年,泰安市慈善总会累计发放救助金2220.78万元。
民政领域脱贫攻坚相关工作协同推进
泰安民政部门积极推进专业社工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平安使者助苗成长”儿童关爱项目被评为全省示范项目。推进村级工作运行规范化建设。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民主决策、村规民约、村务公开监督落实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村级“牌子多”问题集中整治,牌子过多过滥得到有效纠治。积极开展村级议事协商探索实践,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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