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4日讯 7月14日,山东省泰安市检察院举办第一届“名山保护”生态环境检察暨泰山“融”保护座谈会,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知名专家学者和部分全国名山所在地职能部门、政法单位、检察机关等,围绕“名山保护”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现代化进行座谈交流,分享办案经验,并就疑难案例进行集中研讨,为世界双遗产等“名山保护”贡献检察智慧、凝聚法治合力。
座谈会前,泰安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锡友与山东大学校长助理、青岛校区党工委书记刑占军,共同为泰山“融”保护暨生态检察研究实践基地揭牌,并向首批泰山“融”保护专家颁发聘书,此举标志着泰山生态环境检察工作迈入新的法治轨道。
座谈期间,来自安徽黄山、福建武夷山、四川峨眉山、贵州梵净山、江西三清山等全国“双遗产”名山、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所在检察机关就“名山保护”进行经验介绍和工作交流。
在座谈研讨第二阶段,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专家学者就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前沿、生态环境损害溯源技术等问题进行了主旨发言。与会人员围绕当前景区普遍存在的 “组织游客逃票案”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进行探讨,相关检察机关就办案经验进行分享。
记者在会议现场了解到,本次座谈研讨会是全国范围内首次“名山保护”生态环境检察专题研讨,参加会议名山数量最多、规模最大,开创了“名山保护”领域检察履职的新局面。参加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著名泰山文化学者周郢表示,泰山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名山,寄托了“国泰民安”的民族意愿,蕴含有着丰富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泰安检察机关创新办案工作机制,建设泰山“融”保护品牌,主动担起法律监督责任,全面守护泰山文化和生态环境。
据悉,近年来,泰安市检察机关成立泰山保护工作专班,融合社会各界力量,全面协同加强对泰山生态保护。针对“涂抹泰山石刻案”鉴定评估难题,主导侦查机关开展历史首次涉泰山文物刑事鉴定,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损害审查思路,在无法进行文物修复的情况下,将文物视为生态环境有机组成部分,委托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研究院进行人文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夯实了泰山生态环境案件“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鉴定司法实践此类处理第一案,构建了“刑事法益+公共利益”联合保护模式,成为首例在泰山核心景区因故意损毁文物被追究刑事责任、民事公益损害赔偿责任第一案,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评为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在该案办理过程中,考虑到被告人经济困难、异地居住等实际情况,经协商协调,实行现金赔偿和异地劳务代偿相结合方式,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也成为旅游景区生态环境损害异地劳务代偿第一案。
闪电新闻记者 王迅 张天成 泰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