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日报
2024-04-26 11:26:04
为加快大汶河滩地集中整治工作,日前,泰安市以总河长令形式印发《关于印发〈泰安市大汶河滩地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对开展大汶河滩地集中整治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系统治理,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一规划,分段实施”原则,提出2个阶段工作目标,2024年,大汶河滩地集中整治工作全面启动,土地托管、清理整治、产业布局基本完成,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2027年,大汶河滩地全面实现土地利用集约化、面源污染减量化、农业生产科学化、作物搭配景观化、文旅发展多元化。
《方案》根据大汶河滩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摸底,科学规划”“全面整治,集中管理”“因地制宜,融合发展”“健全机制,长效管理”4项重点任务,列出开展河滩地利用现状调查、编制河滩地集中整治规划、实施滩地防洪治理、建立分级管护机制等11项工作内容,并分别明确了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责任任务。
《方案》提出了4项保障措施,要求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大汶河滩地集中整治工作的意义,坚持高位推动,着力加强河滩地土地有序托管、集中连片生产等工作环节,加强工作宣传,注重在工作中打造亮点、树立典型;市县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工作指导,及时研究扶持政策,争取相关资金;将大汶河滩地集中整治作为河湖长制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考核,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激励,并在后期市级相关政策支持、资金分配上予以倾斜;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将采取多种方式督促工作落实。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8-8883222,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8-6991577,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