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2-06 10:54:02
齐鲁网泰安2月6日讯(新泰台 朱丽萍)正月十五闹花灯。元宵佳节,燃放孔明灯是不少新泰市民的节日习惯,放飞希望、寄托思念。愿望是美好的,不过这美好的背后所隐藏的忧患却不得不让人警觉,风景与风险并存。
近年来,随着文明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燃放孔明灯所带来的安全隐患,以及给环境造成的污染。所以,记者在新泰市不夜城发现许多商贩虽在售卖孔明灯,但买的人也是寥寥无几。因孔明灯属于明火,外焰温度可300℃,一般纸张可燃温度是130℃,普通木材在250℃~300℃,孔明灯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由于风速等不可控制因素的影响,孔明灯如果掉到山林中,可能引发森林火灾;掉到液化气站、加油站等火情严管地带,极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除存在火灾隐患,孔明灯飞行在半空中还有可能挂到高压线上,极有可能导致电线短路。
根据《刑法》,燃放孔明灯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在人群密集场所、高层建筑集中区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区域燃放孔明灯,拒不服从管理、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罚款或行政拘留。
为此,记者提醒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燃放“孔明灯”的危害性,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生产、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对于发现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要积极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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