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安日报
2017-03-01 15:48:03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为真正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解困,岱岳区修改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将贫困户全部纳入大病救助范围。
《办法》规定,2017年起,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建档立卡贫困户患大病住院的,住院费用经医疗机构、大病商业保险报销后,对自付住院费用超过大病保障报销起付线的部分,按照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家庭年救助封顶线为10000元。同时,加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和力度,把20类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从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拓展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对因患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在医疗保险机构、大病商业保险报销和对政策规定范围内按比例予以医疗救助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住院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对3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家庭年救助封顶线为20000元。
《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完善,充分发挥了医疗救助作为托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的作用,进一步减轻了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让全区贫困群众切实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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