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山网
2018-09-04 10:30:09
泰山网讯(记者 王文雨)电动自行车作为道路上最常见的交通工具,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但近年来,电动车市场仍旧存在很多问题,一些质量指标不合格的电动车屡屡出现,存在安全隐患,引发交通事故。为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电动车使用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
近日,市工商局开展2018年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抽查区域涵盖泰山区和岱岳区,以销售量较大的商场、专卖店和批发市场作为重点检验场所。
据检验单位工作人员介绍,本次针对电动自行车的检测项目包括:最高时速、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轮胎宽度、电动机功率、绝缘性能等11个项目。抽检样品兼顾省内、省外品牌,同一品牌同一种类商品抽取一组样品,样本商品一经抽取,立即进行封样。
后续,泰安市工商局将对抽检结果予以公示,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理。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车的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我市发布公告,在全市范围内依法开展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公告中指出,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大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V,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超过400W。
此外,自2018年10月1日后,未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含“老年代步车”)产品,不得在我市销售流通;2019年4月15日后,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且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两轮车,一律不得生产、销售。违反规定的,由有关部门等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在此,泰山网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如近期有购买电动车的计划,购买前须查看该车的车辆一致性证书、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合格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商家不给提供的不要购买,切勿听信都可以上牌、也可以上路等虚假宣传。如若买到不符合规定的假劣电动车商品,可及时向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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