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泰安融媒
2018-12-14 09:31:12
根据空气质量状况,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决定,自2018年12月13日0时起,在全市范围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据悉,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12月14日至16日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其中山东省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可能出现连续3天以上重度污染天气。
根据预测结果和国家区域应急联动部署,12月11日,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向17市政府发函,建议济南、淄博、枣庄、潍坊、济宁、泰安、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于13日发布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要求上述市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切实做好此次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启动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停产、限产等应急减排措施,特别是应急措施启动前已经停产、已超设计负荷生产、确定特征污染物不实等企业,应及时进行调整,并做出书面调整说明,同时根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截至12月13日14时,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已相继发布橙色预警,日照市已发布黄色预警。
目前,泰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决定,自2018年12月13日0时起,在全市范围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要求火电、钢铁、建材、化工、造纸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严格执行燃气机组排放标准限值,辖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累计削减百分之六十以上。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树叶。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体育课等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敏感人群停止户外活动,外出采取防护措施,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张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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